新古典主義
新古典主義風格作為一個獨立的流派,最早出現于18世紀中期開始發展與建筑裝飾設計界以及家居設計界。具有浪漫主義元素的巴洛克風格和洛可可風格風靡于17世紀和18世紀,使得室內造型設計中結構性早已脫離了正確軌跡。而新古典主義的出現,正是對巴洛克和洛可可風格藝術輕快、感傷和浪漫的一種反抗,同時也是為了再次將古希臘、古羅馬風格藝術作為一種信念。新古典主義風格,在對傳統風格的改良簡化的同時,保留了古典主義風格作品的高貴典雅的氣質,在那一時期很快被人效仿并在歐洲家居文化中獨樹一幟。18世紀90年代之后,新古典主義風格更傾向于單純和素雅莊重。
新古典主義風格,風格上一之前的那幾種大不相同,主要以古典基調作為主要傾向點,室內設計在線條方面也從巴洛克和洛可可風格中的曲線曲面改回成了直線。造型方面很注重古典藝術的形式的完整及雕刻版的造型,不追求奢華大氣,追求高貴典雅,莊重和諧。建筑方面,裝飾柱再次出現在家居裝飾中,墻面劃分為矩形,建筑風格精美莊重,線條簡潔明快,造型優雅輕快,利用傳統美學法則將現代材料及結構完美的結合在一起,營造出了端莊,高雅的藝術美感及效果。
可以說,新古典主義風格展現出了古典與現代的雙重審美效果。做為新古典主義風格,其最主要的表現手法就是形散神聚,造型設計方面只追求神似而不是刻意的去模仿,或者是復古。對于室內的裝飾品,會選擇一些具有古典氣息的家居、設備以及陳設品,用以營造古樸且文藝氣息十足的環境氛圍。在色彩搭配方面,常見的顏色多為白、金、暗紅及黃色,用以作為室內裝飾的主色調,盡顯低調的奢華。高雅的底蘊、開放的姿態、尊貴的精細則是新古典主義的精華所在。